2025年吴兴区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公告
根据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类别和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编外教职工28名,其中专任教师20名,总务后勤1名,医务(卫生保健)6名,综合管理1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专任教师
吴兴区户籍(含南太湖新区,下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二)总务后勤
吴兴区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机电、工程建设管理或计算机网络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医务(卫生保健)
吴兴区户籍,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护理、医学相关专业毕业生。
(四)综合管理
吴兴区户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财务会计相关专业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有志于吴兴区的学前教育事业。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专任教师岗位要求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并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下同)。
4.户籍以2025年7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专任教师岗位报考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4年7月17日以后出生),总务后勤、医务(卫生保健)和综合管理岗位报考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5年7月18日9:00至2025年7月23日15: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上传以下材料原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②户口本;③毕业证书;④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专任教师岗位须提供);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任教师岗位须提供);⑥其他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核
时间:2025年7月19日至2025年7月24日15:00。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7月20日至2025年7月25日15:00。
专任教师岗位须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入报名平台进行缴费确认,其余岗位直接进入面试。考试费5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开考比例:专任教师岗位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总务后勤和综合管理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医务(卫生保健)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2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吴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如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并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7月27日至2025年7月28日24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时间: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专任教师岗位笔试以考核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通过报名平台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入围面试。
(六)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采用“模拟上课+教学基本功”的形式进行,模拟上课、教学基本功成绩均采用100分制。教学基本功面试内容为绘画和自弹自唱,绘画所需的铅笔、橡皮、蜡笔(水彩笔)等工具由考生自带。
医务(卫生保健)、总务后勤、综合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谈”的形式进行,成绩采用100分制。
面试结束后,分岗位计算考生的总成绩(专任教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模拟上课×40%+教学基本功×30%,其余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专任教师岗位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模拟上课、教学基本功和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三项成绩均相同时,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其余岗位总成绩相同时,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对象。
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八)考察
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和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
五、其他说明
1.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2.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不退还考试费。
3.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在参加面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按规定执行。
4.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5.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常见问题
- 教师资格证没有认定可以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吗?
- 湖州教师招聘考试考什么科目?
- 户籍要求是什么?非师范专业可以报考吗?
- 各类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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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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