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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州长兴县教育局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5〕1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就2025年我县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段教师资格:
2.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在湖州市范围内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湖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2025年应届毕业班学生,以及湖州市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在湖州市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湖州市的港澳台居民、在浙江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在浙江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就读高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经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申报学科要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学科(专业)一致;
根据《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我县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月15日至6月4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网上办事”进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网报时间到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1.网报上传的照片格式要求:采用一寸证件照格式(背景色为白色,正面免冠;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上传照片即为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切勿失真)。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手机自拍照,不得使用照片翻拍或扫描;
2.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不需要现场确认,网报提交页面上的“现场确认时间”指的是“电子材料审核时间”,请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详见下列(二)电子材料确认);
3.所有环节均完成,生成报名号之后方为报名成功。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须加入钉钉群(“2025上半年长兴县教师资格认定群”,钉钉群号:76815004525),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为便于管理,申请人入群需提供验证信息“申请资格认定类别+姓名”(如小学英语+张三)。
1.在网报提交页面,申请人会看到现场确认时间。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跑零次”,即取消现场确认,只需按要求提供电子材料。申请人于4月15日至6月4日把相关材料以PDF格式扫描至一个文档,发送至长兴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工作邮箱cxjyrsk@163.com,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提供《户口簿》首页(有户别、户主姓名、户号等内容)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湖州的申请人提供);
(2)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湖州但在湖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3)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不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6)《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每位申请人均须提供(1)(5)或者(1)(2)(5)材料;
*学历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增加材料(3)PDF扫描件;
*普通话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增加材料(4)PDF扫描件;
*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增加材料(6)PDF扫描件。
2.电子材料审核,6月4日-6月11日,长兴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通过钉钉群或电话告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于2025年6月12日至14日当天上午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到长兴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申请人须仔细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体检当日,申请人须带两张与网报同底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要求详见特别提示1)。一张贴在《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自行打印),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资格种类)交给现场工作人员。未参加(全部)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体检完成后申请人不需去医院领取体检结论表,由长兴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统一送达我局办,体检费由长兴县人民医院统一收取。
特别提醒:申请人在认定体检时,经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申请人一律不免检胸透。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申请时段的状态。7月中旬,申请人可登录“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认定结果公告。
教育局将于7月下旬以邮政EMS方式将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邮寄送达,须申请人本人签收(请申请人务必在网报系统中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1.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咨询电话:0572-6228156,0572-6235389。
1.申请人网报成功后,须结合个人实际情况于申请人于4月15日至6月4日把相关材料以PDF格式扫描至一个文档,发送至长兴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工作邮箱cxjyrsk@163.com,命名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提供《户口簿》第1页及申请人信息页扫描件(户籍在湖州的申请人提供);
(2)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扫描件(户籍不在湖州但在湖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
(3)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不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6)《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提供)。
*每位申请人均须提供(1)(5)或者(1)(2)(5)材料;
*学历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增加材料(3)PDF扫描件;
*普通话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增加材料(4)PDF扫描件;
*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的申请人增加材料(6)PDF扫描件。
1.体检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于2025年6月12日至14日当天上午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长兴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加体检。
①体检前一天请您避免进食高脂肪类食品,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②当日验血必须空腹(前一天晚上8时后采取禁食,10时后禁饮)。验血结束后方可进食。抽血后局部请按压5分钟,不要动,避免皮下出血。
申请人在认定体检时,经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申请人一律不免检胸透,如不能参加胸透,建议参加下次教师资格认定。
体检当日,申请人须带两张与网报同底版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照片要求详见特别提示1)。一张贴在《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上(自行打印),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和资格种类)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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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iWlk01__VE7WYfBGgVp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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