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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金华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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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人才力量,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结合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人才引进20人。具体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与引进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博士学历可放宽到2025年12月31日。

4.年龄要求硕士学历人员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学历人员39周岁以下(1986年3月2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引进范围对象:

(1)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永康市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截至2025年3月20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3)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照《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认定及解释。

2.《2025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中对于专业的要求为“XX类”的,则该专业类下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3月22日9时—4月8日17 时。

网 址:https://zk.sun-hrm.com/nindex/?ecode=yksrcyj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引进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在本时间段内再次报名,逾期不能再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3月22日—4月9日。

引进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起3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资格初审由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有关引进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书等具体问题,请直接向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三)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4月10日9时—4月13日9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4月13日9:00-11:00.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附件1中序号为1、4、5、6、9的岗位不设置笔试,直接面试。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需要笔试的岗位以实际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分数的人数及笔试总成绩,计算出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则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则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笔试总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的不能进入面试。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引进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1)岗位1、4、9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2)岗位2、3、1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岗位5、6、7、8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岗位5、6总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岗位7、8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30%。

(七)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博士学历的人员聘用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相关人才补助。

(二)报名人员考试结果均未能达到岗位匹配要求的或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引进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本次引进计划。(岗位1、4、5、6、9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与引进岗位条件不符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引进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引进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2025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六、纪律、咨询和监督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79-87101355.

(二)引进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考试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均将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k.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如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引进单位或永康市人力社保局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三)永康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电话(监督电话):0579-87101937.

 

中共永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原标题:2025年永康市部分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jykrc.com/infoDetail?id=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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