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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台州玉环市事业单位招聘74人公告_统考

玉环市人民政府 2025-03-19 14:46:28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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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玉环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5年玉环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4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5年玉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

玉环市人民政府网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玉环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市级部门信息公开”-“市人力社保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专栏)(www.yuhuan.gov.cn/col/col1229307084/index.html)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22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2025年玉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为准;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

6.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的应当规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部分岗位要求玉环户籍或玉环生源。玉环户籍指具有玉环市常住户口的人员;玉环生源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玉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本次招聘职位不受户籍限制。

2.应届毕业生。指按学制应于2025年内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2025年7月底前毕业)。有关政策规定视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群体,也可应聘限招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3.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附件“学历专业要求”栏目注明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目录的,指该大类所涵盖的二级学科的专业均可;二级学科专业名称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审核。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1、注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2日9:00—3月28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23日—3月29日。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详细、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网查询报名的资格初审状况;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3月28日17:00前),可修正完善资料后再次或另择职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视作自行放弃报考资格。

2、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3月30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4月23日9:00—4月26日15:0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招聘岗位笔试综合成绩占50%、面试(技能)成绩占50%;其中体育教练招聘岗位笔试综合成绩占60%、技能成绩占40%。

1、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各科(含专业科目)笔试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考试具体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综合应用能力》      9:00-11: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4:00-15:30;

专业科目具体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不得使用计算器;笔试有任何科目违纪违规行为、缺考或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笔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

2、确定面试(技能测试)对象

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笔试综合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技能测试)对象;其中体育教练招聘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综合应用能力》*2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专业卷》*20%。本科及以下招聘岗位按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技能测试招聘岗位按1:6确定入围技能测试对象;研究生招聘岗位按1:6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入围面试对象。入围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3、资格复审

面试(技能测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确认。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表》及其他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主、本人户口信息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上毕业时间为2025年1月至2025年7月的,资格复审时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但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录)用资格。毕业时间为2025年1月前的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或技能测试)。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须在面试开始2天前完毕。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或技能测试,具体详见附件。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结构化面试考务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设技能测试的岗位,由招聘主管部门在技能测试前制定技能测试方案,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由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入围面试(技能测试)人员放弃面试(技能测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综合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综合成绩仍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优先;其中技能测试招聘岗位若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专业卷成绩次之,若仍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优先。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由招聘主管部门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各个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或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等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在玉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考察人员自发布考察公示后三个月内需办结相应的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取消聘用资格。

2、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若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取消聘用等情况,均不再递补。

医院聘用人员使用事业报备员额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根据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为农业户籍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技能资格及其他有关证明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所要求的均指周年。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和临聘工作人员应在报名信息填写时予以备注说明;在全日制普通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户籍。截至2025年3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对于未列入参照专业目录的专业,若和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明显相符的,由报考人员提供主干课程后,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4、学历专业。

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并予以填写报名信息,用于报名的学历证书须取得学历认证,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若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与学历认证结果不一致,以学历认证为准。国内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为依据,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依据。

专业名称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可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

5、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6、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人员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7、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证)、社保卡、公安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8、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9、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

10、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

1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部分单位有最低服务期要求。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1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大纲见《关于做好2025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市人力社保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凡有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13、报考人员对招聘信息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分别与意向应聘岗位相关的招聘单位及主管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有关单位答复不视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人力社保局(0576-87228133)或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反映。

14、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社保局酌情研究处理。

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附件:《2025年玉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

原标题:2025年玉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huan.gov.cn/art/2025/3/19/art_1229307124_40292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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