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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事业单位招聘:2020年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人公告

南浔人力资源网 2020-09-02 10:55:22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志于到基层工作,能够履行员额制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4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湖州市本级(南浔区、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常住户口(以2020年9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

5.身体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科目录设置认定,相近专业可以报考。可报专业由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本次招聘涉及到的户籍、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服务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9月1日。

二、招聘计划

详见《2020年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日9时至2020年9月8日16时。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一扫识别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即为资格初审依据,填写的信息以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如有不实或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3日9时至2020年9月9日16时。

2.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由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具体解释。

3.缴费时间:2020年9月9日16时至2020年9月11日16时。

根据浙财综字〔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4.岗位招聘人数与缴费确认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若不足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请及时关注南浔人力资源网()或报名系统(来了码),已报名缴费的退回考务费。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一门。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南浔人力资源网()或报名系统(“来了码”微信公众号)。请考生至少提前一天登入报名系统,下载填写《考生健康申请表》并上传,接受审核。报考人员的《考生健康申请表》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入场参加笔试。有关事宜请关注南浔人力资源网()或报名系统(“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3.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可通过报名系统(来了码)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可通过南浔人力资源网()或报名系统(来了码)查询。

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本人身份证;(2)户口簿;(3)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无法提供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

海外留学人员除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及时关注南浔人力资源网()或报名系统(来了码)。

(五)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有关事宜请登录南浔人力资源网()或报名系统(来了码)查阅。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对象公示结束后,聘用对象放弃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9:00-17:00)。

附件:2020年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湖州市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9月1日

原标题:2020年南浔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xrz.com:85/185/2020912115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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