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公选:团县委机关面向全县选调优秀年轻干部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团县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共青团干部队伍结构,拟从全县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到团县委机关工作。
一、选调名额
团县委机关干部1名。
二、对象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各乡镇(街道、园区)、机关部门的公务员,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新录用到乡镇(街道、园区)工作的,需满五周年(含试用期)。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至29周岁;
5.身体健康;
6.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写作水平。
三、主要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公示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者如实填写《团县委机关面向全县选调优秀年轻干部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盖章后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5日至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长兴县行政中心A座413室。
2.资格审查及测试。根据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如果符合条件人选较多,则先进行测试;如果符合条件人选较少,则直接进行面试。具体方案根据报名情况由团县委党组商量确定。
需要进行测试时,重点测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对岗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面谈。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一定形式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组织考察。确定考察对象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5.办理转任。团县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组织部同意,按照有关程序报批并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必须作出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并函告报名者现所在单位。
2.考察结论不合格、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
联系人:温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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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长兴县委
2017年3月24日
相关信息:
2017年长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选调参公人员10人公告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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