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吉事业单位招聘:安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8人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 2015 〕 69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15 个,招聘人数 58 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良好;
2. 年龄 18 至 30 周岁( 1986 年 5 月 18 日至 1998 年 5 月 18 日期间出生 ) ;
3. 户籍不限(外地户口须持一年以上居住证、在本地有固定住所),报考派出所辅警职位的,派出所所在辖区户籍者优先;
4. 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按照附件 1 确定;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1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 8:30 — 2016 年 5 月 22 日(星期日) 12:00 ;
报名地点:安吉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201 办公室( 电话: , 。)
报名材料:
1. 《安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 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
3. 与招聘条件相应的学历证书;
4. 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 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还须主管部门同意)。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另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 2 张。
(二)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 1 个岗位,如报多个岗位则取消报名资格。开考比例为 1:1 ,报名人数不足开考计划数的按岗位数核减,不足开考条件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安局负责。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县公安局经岗位、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
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 2016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二)上午 9:00 —11:00 ;
笔试地点:以县公安局电话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及协辅警业务相关知识;
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 2016 年 5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
体能测评地点:县公安局;
体能测评内容: ( 1 ) 100 米跑;( 2 ) 1000 米跑(女子 800 米跑);( 3 )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
体能测评通过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入围面试,由县公安局电话通知。
五、面试
面试时间: 2016 年 5 月 26 日(星期四);
面试地点:以县公安局电话通知为准。
面试结束后,综合笔试成绩 50% 和面试成绩 50% 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从高分到低分,入围体检考察政审,由县公安局电话通知。
六、体检、考察
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 1:1 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 〕 65 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 <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的通知》(浙人公 [2005]68 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及 <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 》等政策执行。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 2008 〕 58 号)和《 < 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 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 2014 〕 149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吉县就业人才网上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二)聘用。录用后,先培训后上岗,与县公安局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聘带来岗位空缺或聘用人员在半年内辞职的,可从本次面试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时间截止到前一聘用人员签约之日后 6 个月内。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
(二)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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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公安局
2016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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