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人事考试网温馨提醒您关注
湖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考试备考招考信息:
为加强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择优选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决定择优选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和具有实践经验类中高层次医学专业技术人才50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择优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限2013和2014届毕业生)选聘人才年龄在35周岁(1979年3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医学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3月3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医疗卫生单位在职人员均不属于择优选聘对象;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不限。
二、公开择优选聘对象范围
(一)择优选聘医学类优秀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录取,且在校期间医学专业课程期末考试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医学类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二批录取的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同时具有括号内一项条件的(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三批录取的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同时具有括号内一项条件的(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至少一次、校级二等奖学金至少二次、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愿意从事医学影像、麻醉岗位的;
5、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学历毕业生,选聘到埭溪镇、东林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
(二)具有实践经验的中高层次医学专业人才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医学类专业技术职称且目前仍在岗从事与专业技术职称相应专业的。
2、具有中级医学类专业技术职称且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与专业技术职称相应专业2年及以上、目前仍在岗的,选聘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
各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条件详见《2014年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者可从网上下载《吴兴区医疗卫生单位择优选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并于2014年3月20日24:00点前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视为网络报名不成功。
2、现场报名。届时将以各招聘单位参加各大院校的校内招聘会的形式接受现场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及签约:
凡通过网络报名和参加招聘会现场报名的人员,需在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考单位进行初审,吴兴区卫生计生局和吴兴区人力资源局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在吴兴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吴兴人力资源网站上()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来吴兴区的往返路费(不含飞机票、高铁一等座、软卧等)予以报销,在吴兴区面试期间的食宿由招考单位统一负责安排。
1、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携带材料:
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携带以下资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贴好照片,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教育部教育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⑵具有实践经验的中高层次医学专业人才需携带以下资料: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贴好照片,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毕业生(1991年及以后毕业)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验证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的招聘岗位涉及执业资格、职称等条件的,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聘的招聘岗位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时间为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3月底)。
2、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各职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签约或拟录用对象;若按招聘计划确定签约的最后一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加试一个专业知识面试题,并以此成绩为最终成绩。
3、应届毕业生根据面试成绩确定签约对象,并当场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当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自愿放弃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空缺的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当场依次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所有签约和拟录用对象的体检、考察安排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具体时间、地点在吴兴人力资源网上()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
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所招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吴兴区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凭毕业证书(应届生须在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报到证办理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凡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在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它要求
各医疗卫生单位新聘用卫技人员,三年内(二个考试周期)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由单位解聘。
凡择优选聘人员聘用后,从聘用之日算起,须在聘用单位、岗位服务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除外)以上方可流动。
六、择优选聘咨询
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 、区卫生计生局 (周一至周五)
附件:
附件:
吴兴区人力社保局 吴兴区卫生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