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事业单位

首页 > 事业单位 > 考试题库 >

[考试资料]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若干题

2013-04-01 09:10:01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1.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取得制度,下列哪一项的内容符合我国公民著作权产生的情况?( )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 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 D.在作品以一定的物质形态固定后产生

2.A的叔叔写信告诉A将送给他一台电脑,A没有作任何表示,A的叔叔随后也没有送电脑给A。A和B结婚后,A的叔叔专门购买了电脑,并托人带过来给A,也未作任何说明。依照法律的规定,这台电脑应当归( )。

A.属于A的婚前个人财产 B.属于婚前取得,但归A、B共同所有

C.属于A、B的夫妻共同财产 D.由法院判定其归属

3.甲和乙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后甲同丙做生意。甲与乙曾就二人之间的财产订立了一个协议,协议约定甲做生意的一切收益归甲个人所有,同样,如果出现亏损也由甲一人承担,但丙对这一协议并不知道。后甲因生意失败欠下丙50万元。则此债务如何处理?( )

A.不清偿 B.用甲和乙的共同财产清偿

C.用甲的财产清偿 D.用乙的财产清偿

4.关于国内信用证特征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国内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信用证

B.受益人可以将国内信用证权利转让给他人

C.国内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商品交易的货款结算

D.国内信用证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5.养牛专业户王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病,王某恐怕此牛得的是传染病,传染了别的牛而造成更大的损失,于是将此牛拉到野外抛弃。刘某经过时发现,将牛拉回家中,经过刘某的精心喂养,此牛病愈并成为一头高产奶牛。半年后,王某听说此事,向刘某索要此牛。依照法律,王某( )。

A.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刘某拾得牛并据为己有,构成不当得利

B.有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应补偿刘某喂养此牛所支出的费用及劳务费

C.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因为他的抛弃行为已使其所有权消灭,刘某基于先占而取得牛的所有权

D.无权请求刘某返还此牛,但可以请求刘某给予适当补偿

6.1992年甲将自己的3间私房作价2万元转让给乙,乙略加修缮,居住1年后以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丙,丙居住1年后以 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丁。以上几次转让均未办理私房过户手续。在丁居住其间,房屋所在地被该城市规划为对外经济开发区,该房屋价格涨至20万元,甲、乙、丙、丁就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所有权应属于( )。

A.甲 B.乙 C.丙 D.丁

7.某农业局办公楼紧临人行道。某建筑公司承揽了该办公楼的暖气管线改造工程。因施工现场狭小,该公司临时将部分暖气片、工具等物堆放在人行道上,每日施工结束后即将其搬回楼内。一日,施工结束后,因天已黑,有几只暖气片未被施工人员发现未能搬回楼内。深夜李某下夜班回家,行至农业局楼旁人行道时被暖气片绊倒,致使两颗门齿脱落,治伤及修补牙齿花去300多元。李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

A.应由农业局承担 B.应由建筑公司承担

C.应由农业局和建筑公司共同连带承担 D.应由农业局和建筑公司各承担一半

8.依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下列哪些特殊侵权行为适用推定过错责任? ( )

A.环境污染致人损害 B.建筑物致人损害

C.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致人损害

9.住宅不受侵犯属于我国公民的( )。

A.政治自由权利 B.人身自由权利

C.社会经济权利 D.人格尊严权利

答案见第二页

相关推荐相关推荐
信息获取及交流:湖州公务员QQ群:256945141 | 省考网校QQ群:57737368(加群送畅听卡)|招考信息|招考指导|阅读资料|考试题库|湖州中公教育微信:hz-offcn
      


1.【答案】B。解析: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的著作权法关于著作权的取得,采用是不需登记的自动取得制度,即一旦作品创作完成著作权就自动产生。

2.【答案】C。解析:《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题中A和其叔叔在结婚前并没有达成赠与合同的合意,A结婚后其叔叔赠与电脑,但并未做任何只是归A一人所有的赠与意思表示,故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此电脑应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3.【答案】B。解析:《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本题中,丙不知道甲乙之间存在财产协议,丙应为善意第三人,甲乙之间关于财产协议的约定不应对抗丙,也即对此债务,应该用甲和乙的共同财产清偿。

4.【答案】B。解析:国内信用证Domestic Letter of Credit(简称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的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

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是指信用证开具后在有效期内,非经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即开证银行、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的同意,开证银行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的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是指受益人不能将信用证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的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款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5.【答案】C。解析:王某无权请求刘某返回该牛。因为王某对牛的抛弃行为已经造成了所有权的丧失,而刘某基于先占已经取得了该牛的所有权,故本题选C。

6.【答案】A。解析:《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本题中,房屋的几次转让都没有经过法定登记。所有权未发生转移,该房屋的所有权仍应属于甲。

7.【答案】B。解析:《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8.【答案】B。解析:推定过错指如果受害人能够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行为人所致,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中明确的规定,“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故可以推断出建筑物致人损害的特殊侵权行为采用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21条至第127条及第133条的规定,采用过错推定作为归责原则的特殊侵权行为只有道路施工致人损害和建筑物致人损害两种侵权行为。其他特殊侵权行为都采用无过错归责原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9.【答案】B。解析: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公民正常地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保障,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享受其他权利和自由的前提条件,也是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利。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任何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

 

相关推荐相关推荐
信息获取及交流:湖州公务员QQ群:256945141 | 省考网校QQ群:57737368(加群送畅听卡)|招考信息|招考指导|阅读资料|考试题库|湖州中公教育微信:hz-offcn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2021浙江公职类考试公告查询
2021浙江公务员考试新资讯
2021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地区银行招聘信息汇总
浙江教师招聘_资格证考试信息
中公题库APP
最近浙江国企招聘信息
最近浙江辅警考试信息
扫码咨询客服
扫码咨询

事业单位<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